建筑類工程師職稱評定的基本條件: 1、學歷資歷條件: (1)博士學位獲得者,經考核合格。 (2)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及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5)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論文要求(各個地區不一樣,根據當地人社局規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繼續教育要求(按照規定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的學習)
職稱評審體現的是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精神,說明國家重視高學歷、高端人才,這也是社會地位和價值的體現。 在建筑行業中,所謂社會職稱就是一種被社會廣泛接受、認可的評價,擁有了職稱就代表你有了相應的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就說明您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的能力,它推動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促進人才戰略推薦的章程。
建筑行業職稱對資質企業來說,職稱是企業開業,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升級、資質年審的必須條件。從最基本的招投標角度來說,不管你職位多么高,不管你在公司多么厲害,不管你多么有經驗,如果想參加招投標,沒有職稱一概不行,百分百不行,這個是必須項。
中級工程師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