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協會ICSID:工業設計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其目的是為物品、過程、服務以及它們在整個生命周期中構成的系統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質。 美國工業設計協會IDSA(Industrial Designers Society of America ) :工業設計是一項專門的服務性工作 ,為使用者和生產者雙方的利益而對產品和產品系列的外形 、功能和使用價值進行優選。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理事會(ICSID)給工業設計作了如下定義:就批量生產的工業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視覺及心理感受,而賦予產品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規格。
設備設計是指通過改變工作中的物質工具的特征來解決問題。在第二個例子中,可以通過將瓶子上的說明印得更仔認一點和將瓶蓋設計得 更好開一點而改變。在第四個例子中,“文森斯”號可以通過重新設計雷達顯示,以 提供有關飛機的側向運動和上下運動的整合信息而改進。 設備設計是指通過改變工作中的物質工具的特征來解決問題。在第二個例子中,可以通過將瓶子上的說明印得更仔認一點和將瓶蓋設計得 更好開一點而改變。在例子中,“文森斯”號可以通過重新設計雷達顯示,以 提供有關飛機的側向運動和上下運動的整合信息而改進。
外觀設計是就產品的外觀所做出的設計。所謂產品,就是人工制造出來的一切物品。但是,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來說,其要求外觀設計“適于工業上應用”,這意味著采用了其外觀設計方案的產品應當能在產業上并形成批量生產。如果不能批量復制生產,不具有工業實用性,則不能申請專利。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形狀是指對產品造型的設計,也就是指產品外部的點、線、面的移動、變化、組合而呈現的外表輪廓,即對產品的結構、外形等同時進行設計、制造的結果。
當工業品的外觀設計屬于一項新的發明創造時,毫無疑問應當受到專利法的保護。許多國家,包括中國和美國,都賦予了外觀設計以專利權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 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美國專利法第16章也專門規定了對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與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相并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第4款,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