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的目的是滿足人們生理與心理雙方面的需求。工業產品是滿足手工藝時人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無疑工業設計就是為現代的人服務的.它要滿足現代人們的要求。所以它首先要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一個杯子必須能用于喝水,一支鋼筆必須能用來寫字,一輛自行車必須能代步,一輛卡車必須能載物等等。工業設計的個目的,就是通過對產品的合理規劃,而使人們能更方便地使用它們,使其更好地發揮效力。在研究產品性能的基礎上,工業設計還通過合理的造型手段,使產品能夠具備富有時代精神,符合產品性能、與環境協調的產品形態,使人們得到美的享受。
(工業)設計旨在引導創新、促發商業成功及提供更好質量的生活,是一種將策略性解決問題的過程應用于產品、系統、服務及體驗的設計活動。它是一種跨學科的專業,將創新、技術、商業、研究及消費者緊密聯系在一起,共同進行創造性活動、并將需解決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進行可視化,重新解構問題,并將其作為建立更好的產品、系統、服務、體驗或商業網絡的機會,提供新的價值以及競爭優勢。(工業)設計是通過其輸出物對社會、經濟、環境及倫理方面問題的回應,旨在創造一個更好的世界。
單指產品設計,即針對人與自然的關聯中產生的工具裝備的需求所作的響應。包括為了使生存與生活得以維持與發展所需的諸如工具、器械與產品等物質性裝備所進行的設計。產品設計的核心是產品對使用者的身、心具有良好的親和性與匹配。 狹義工業設計的定義與傳統工業設計的定義是一致的。由于工業設計自產生以來始終是以產品設計為主的,因此產品設計常常被稱為工業設計。
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產品的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視覺評價能力時,也屬于工業設計的范疇?!?/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