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固定滅火系統的手動啟動器等裝置附近必須設置“消防手動啟動器”標志。在遠離裝置的地方,應與方向輔助標志聯合設置。
沒有火災報警器或火災事故廣播喇叭的地方應相應地設置“發聲警報器”標志。
設有火災報警電話的地方應設置“火警電話”標志。對于沒有公用電話的地方(如電話亭),也可設置“火警電話”標志。
設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應設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標志。
在下列區域應相應地設置“禁止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帶火種”、“禁止燃放鞭炮”、“當心火災──易燃物”、“當心火災──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爆炸性物質”等標志:
a.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生產廠區、廠房等的入口處或防火區內;
b.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倉庫的入口處或防火區內;
c.具有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堆場等的防火區內;
d.可燃、助燃氣體儲罐或罐區與建筑物、堆場的防火區內;
e.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氣鍋爐房,油浸變壓器室,存放、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儲藏間內及其附近;
f.甲、乙、丙類液體及其它化學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上;
g,森林和礦山等防火區內。
出口標志牌適用在各類重要場所,用以緊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標志。
夜光標牌是一種表面附涂有新型發光材質的硬質膜板,屬低度顯示光源板,該發光標志不僅具有普通標志的指示功能,同時還具備的應急自發光功能。可利用絲網印刷技術制作各類圖象或內容。該系列產品具有燈箱式標志功能卻無需任何電源裝置,吸收可見光5-10分鐘可在暗處發光長達12小時以上,耐用,在應急情況下更能顯示其優良和獨有的自發光功能。
標識主要有以下特點:
經過設計的標識都應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既符合實用要求,又符合美學原則。我個人提倡張揚個性。一般來說,藝術性強的標識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