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系統組成分為五種,分別為: (一)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二)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三)惰性氣體滅火系統 (四)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五)無管網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氣體,在保護對象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四周,火災發生時,將滅火劑直接而集中地噴射到保護對象上,使其籠罩整個保護對象外表面,即在保護對象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較高的滅火劑氣體濃度實施滅火。
全淹沒滅火系統 全淹沒滅火系統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射一定濃度的氣體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防護區的頂部,火災發生時,噴射的滅火劑與空氣的混合氣體,迅速在此空間內建立有效撲滅火災的滅火濃度,并將滅火劑濃度保持一段所需要的時間,即通過滅火劑氣體將封閉空間淹沒實施滅火。
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預作用系統)由閉式噴頭、雨淋閥組、水流報警裝置、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和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由火災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閥后,轉換為濕式系統。 預作用系統與濕式系統、干式系統的不同之處,在于系統采用雨淋閥,并配套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