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質標準
1.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1.2.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1.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一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2]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施工總承包是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根據《建筑法》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總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費用控制
(1)在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時,一般以施工圖設計為投標報價的基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較有依據;
(2)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于業主對總造價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則可能發生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