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60萬元。
技術條件
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三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技術、、合同、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 (建市[2014]159號) [1]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二)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三)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