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或重點科技項目全過程的經歷,并該工程或項目得到社會承認或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B、具有將國內外先進技術或新理論應用于科研和生產實際工作、開拓新的應用研究領域或解決生產實踐中重大技術問題的經歷,并被證明是正確的。 C、具有組織編制本學科或本行業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發展規劃的經歷;或具有撰寫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課題立項論證報告的經歷。 D、具有多年主持技術工作、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開展科研和技術工作的經歷。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職稱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